加盟条件:
1. 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、经济组织、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,有珠宝首饰经营经历或1 年以上商业零售经验者优先;
2. 认同“吉祥宝”品牌文化、经营理念及经营模式;
3. 服从公司总部形象督导,在经营过程中全力维护吉祥宝品牌的良好声誉和形象;
4. 熟悉当地珠宝市场,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品牌运营理念;
5. 资信度良好,有较强的资金支持;
6. 店面选址符合公司要求;
7. 遵守双方签订的合约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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